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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取与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8-01-16 阅读:

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取与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函授站、教学站:

《兰州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平台》建设项目2018年正式启用,为了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工作有制度、办事有程序、查询有记录”的高效管理,全面实施平台系统学生学费网上网银缴费措施,保证学生新学期按期报到注册学籍,促进学费缴纳与学籍注册、教学安排与学生学习、考勤考核与成绩评定、学生网络在线学习与集中面授辅导等工作环节有机结合,严格学籍管理程序,强化注册管理时限,设置规范管理“红线”,抓好“学籍、成绩、证书”关键管理节点,形成运行良好、流程顺畅、规范高效的闭环管理流程,加强学校对教学站、学生的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因此,自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做好年度学费收取与学籍注册工作要求如下:

1、根据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关于实行函授站、教学站学生学费全额上缴的通知》(兰理工发【2016)】22号)文件,所有年级、专业、班级均学费全额度由学校统一按照标准收取,实行学生学费个人网络线上自主网银缴费与自动关联学籍注册。

2成人高等教育所有在籍的学生,学费缴纳与学籍注册必须在每年的1月11日-3月25日完成,逾期不再办理

3、因个人原因需要申请转专业、转学习形式、休学后复学、补注册学籍、必须在当年的3月1日-3月25日完成,逾期不再办理

特别说明:

(1)学费缴纳完成系统自动注册学籍,必须由学生个人持有银联标志的国内各类银行卡在学校远程教育学习平台上完成线上网银缴费与注册。

(2)需要学校特别授权使用线下POS机刷卡缴费的教学站,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和陈述理由,经学校有关部门审议批准通过报校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备案,方可实施线下缴费)。

兰州理工大学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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