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甘肃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3-04-22 阅读:

 

甘建联[2013]05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单位,各市(州)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兰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及我会《甘肃省建筑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临时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我省从5月份开展一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注册建造师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培训测试,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不予注册的规定,下列一级建造师(包括装饰)都应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1、所有注册期已超过三年或即将满三年的需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增项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申请初始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4、所有注册失效的或注销注册的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一级建造师。   

二、培训内容及课时  

1、课程结构   

遵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大纲》、《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的规定,依照中国建筑业协会制定的《继续教育课程表》执行。  

2、学时安排  

一级注册建造师应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达到住建部规定的120学时继续教育的要求,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必修课与选修课讲授内容参照中国建筑业协会制定的《各课程单元的教材章节内容组合情况说明》执行。必修课采用全部面授方式,选修课采用面授和网络在线学习等方式进行。   

三、学习测试及继续教育成绩评定   

1、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培训单位必须确保教学质量,并负责记录学习情况,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的规定;学员学完所有必修课程,需参加测试,测试采取开卷考试形式;学完选修课课程后需完成一份结业报告或论文;整个考核成绩包括平时考勤、测试成绩、结业报告(或论文)3项内容,每项内容满分100分,每项得分超过70分方为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必须再次参加培训,再次培训不缴费。若再次培训还不合格,须重新报名参加培训,重新缴付培训费用。  

2、严格学员考勤制度,缺勤超过一天的,或培训期间有重大违纪行为的视为继续教育成绩不合格。   

3、学员在继续教育期间因特殊情况请假,缺课内容在以后培训班中补足后,可视考勤合格。   

四、培训单位  

经住建部批准,兰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甘肃广播电视大学为我省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20课时2000/人,教材费按价另行收取。培训费和教材费报到时直接交培训机构。食宿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颁发证书  

继续教育成绩合格者发放由住建部统一印制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凭证申请注册。  

七、有关事项  

时值施工大忙季节,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生产和参培人员,学员可分期分批参加培训,做到继续教育和施工两不误。参培班次可选择参加。在兰州市注册的企业和单位、中央在甘、外地进甘和省属企业统一向省建筑业联合会报名。其余市、州企业按甘建联[2013]04号文《甘肃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临时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划定的区域向指定培训机构报名。学员按省建筑业联合会统一安排的班次到相应的培训机构报到、缴费、学习。  

培训开班时间:第一期511日报到,第二期523日报到,每期集中培训时间为10天(含选修课30个学时的面授时间)。  

八、联系方式及班次安排  

甘肃省建筑业联合会报名网站:  

http://www.gsjzy.com  

联系人:吴娜  

联系电话:0931-8473217手机:13919001673  

兰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名网站:  

http://yuanxi.lut.edu.cn/jjwy/main.asp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931-2973637手机:13993160806  

   

省建筑联合会根据报名情况编制教学班次,包括开班日期、培训期限等,通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负责按班次安排通知学员或所在单位。报名人员应按培训单位开班通知要求填写报名表,交纳相关费用(详细事宜请查阅培训单位开班通知),如期参加学习。  

参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培训测试不合格者,按培训不合格处理。对因不参加培训而影响注册的由个负责。严禁冒名顶替参加。  

十、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积极组织上述应参加继续教育人员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430.  

附件:甘建联[2013]05号附件.doc  

   

   

甘肃省建筑联合会  

2013417  

     


               

学院概况 学院动态 党群工作 招生工作 国家级基地 教育培训 学历教育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联系电话:(86-0931)-2755283

-- 校内部门 --
-- 省内院校 --
-- 上级部门 --

Copyrights © 2017-2018   版权所有:兰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陇ICP备15002798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6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