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兰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23-11-14 阅读:

各教学点、院直属考生:

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定于1127日至12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教学点统一办理时间:1127日至128日。

(二)院直属考生办理时间:1130日上午。

注:教学点分管考生由各教学点负责初审毕业生资格及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不接受考生单独上报材料。

二、办理地点

继续教育学院118白老师处(联系电话0931-2757868

三、办理要求

(一)毕业证书办理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核对身份证与准考证,信息一致签字确认,信息有误填报《考生信息修改表》

2.考生申请本科毕业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签字);

3.考生申请本科毕业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前置学历(专科及以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签字);

4.涉及各类证书(CET4CET6NCRE等)顶替的课程,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填报《证书查询表》(附件4);

5.教学点须将校考课程合格试卷及论文装入档案袋、持红色合格证的考生须附原试卷。试卷要求同一考生字迹一致,姓名无涂改,阅卷笔必须为红色,试卷上每道大题得分框必须填写分数,只有总成绩无各小题分数的试卷不予审核通过;

6.教学点填报《校考课成绩导入模板(含论文)》(附件1)、《毕业考生信息汇总登记表》(附件2),不得随意增加和修改表格内容。表格电子版提前发至白老师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随毕业生材料一起报送。

(二)毕业生信息修改。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由教学点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考生信息修改表》(附件3),并提供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及户籍证明原件(带照片)等,毕业生资格审查期间不再受理。

(三)考生一个准考证号只能申请专科、本科层次专业毕业各一次,如果毕业后再次申请其他专业毕业,须重新申请准考证号进行办理。

(四)考生由外省转入的合格课程成绩,须附新、旧准考证号及考试时间、成绩和原始试卷,并列入《毕业考生信息汇总登记表》上报。经我院查证属实,方可调用成绩办理毕业证。

(五)前置学历考生申请毕业证办理,其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必须同时办理,在未完成本科段设置课程前不得提前办理专科毕业手续。前置学历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必须提交党校学历证书或中级职称证书,相关材料须本人签字确认。

(六)刑满释放人员办理毕业证书必须提交《出狱证明》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本人签字)。

(七)毕业证书办理相关资料及复印件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无误。

(八)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毕业证书办理工作,严格初审环节,按时上报考生毕业信息及材料,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是否一致,检查准考证、身份证、毕业生信息照片是否同一人,杜绝虚假数据及不合格档案。

四、交费方式

请考生在收到领取毕业证书的通知后登陆《兰州理工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在线交费及打印交费发票。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s://pay.lut.edu.cn/auxysf。关于平台在线交费及发票打印操作手册详见《兰州理工大学统一支付平台使用说明(继续教育学院版本)》,在线查看方式为:在平台首页选择【系统公告】中查询。

五、证书发放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规定,毕业生数据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学信网电子注册,上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630日至930日;下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1230日至次年331日。完成电子注册后发放毕业证书,具体时间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一年之内可申请兰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具体事宜请登录兰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查看。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20231114

学院概况 学院动态 党群工作 招生工作 国家级基地 教育培训 学历教育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联系电话:(86-0931)-2755283

-- 校内部门 --
-- 省内院校 --
-- 上级部门 --

Copyrights © 2017-2018   版权所有:兰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陇ICP备15002798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6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