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2、委员会会议制度。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讨论研究本单位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群众工作以及认为需要研究讨论的其他工作。
3、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自律自查自纠,针对班子和成员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可根据情况,吸收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和党员代表参加。
4、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学院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中心组学习。
5、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每学期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计划的完成和执行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