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思想理论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学员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学习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主动承担起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使命;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提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大政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学习内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内容包括:
(一)上级党组织要求的相关学习内容;
(二)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
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三条 学习时间。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周二下午(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安排)。
第四条 学习形式。以集体学习为主,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倡导、推动教职工开展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调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宏观指导、统筹管理和部署安排,制定年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
第六条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
学习要求
第七条 学院党总支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严格考勤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不得随意占用集体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第八条 建立健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制度,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学习情况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