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落实学院党总支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健全制度。
二、基本职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学院党总支负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学院党总支要按照学校党委、纪委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
(一)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的责任。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问题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党总支部委员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评议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二)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及时传达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对学院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紧扣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等主要任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检查贯彻执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管好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经常性开展对部门干部的廉政教育,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重点任务
(一)切实做到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一是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委、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