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提条件:取得本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2.提交申请:申请一年两次(四月、十月),具体时间以学院当年通知为准。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及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缴纳费用:提交申请材料后,按要求在缴费平台完成缴费。
4.参加考试:需考学位英语+学位专业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3门,自学考试2门)。取得学籍或考籍后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成绩合格者,学位英语可以免考。
5.两级评议: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通过→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6.决议公示:学校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批准授予学位的最终决议。
7.信息注册: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通过后一周内完成学位信息注册。
8.证书制作:完成学位证书及档案的制作及用印。
9.证书领取。到所在教学点领取学位证书及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