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学历证书
毕业证书办理一年两次,春季为5月,秋季为11月,具体时间以当年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为准。考生完成所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设计(论文)等)并取得合格成绩,可通过助学点向学校申请毕业。考生必须如实、完整的提供毕业申请相关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受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我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授予一年两次,春季为4月,秋季为10月。考生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历毕业证书一年内,可申请学士学位,经考核合格,由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详细信息可移步至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学位授予”专栏了解。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644号